各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校的内涵建设,增强高校教师科研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提高高校教师加强基础性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能力,市教育委员会决定组织申报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版)》,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分自然科学类项目和人文社科类项目。
共设立200项左右。项目直接费用的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8万元/项,人文社会科学类4万元/项。
二、申报范围为本市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和示范性高职院校。
三、项目申请人有关要求:
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申请人已承担的国家项目、省部级项目的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时,每一申请人承担过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项。
四、项目申报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各学院具体申报名额见附件。
五、请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报附件中《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经费预算中的间接经费无须填写,下达的经费为项目的直接经费)、《申报一览表》。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14年9月9日上午10:00前将学院双面打印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统一交至我校科技处,由我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至市教委,同时通过网上申报平台提交电子版(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科技处联系人:黄华杰、吴路平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
2014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