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经费发放细则
为确保本科教学中心地位,激励教授(副教授)加大本科教育教学投入,强化协同育人,提高本科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激励实施办法(上理工[2015]213号),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本科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上理工[2015]175号),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制定2017年度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经费发放细则。
一、 基本原则
1. 确保激励计划核心任务目标达成,坚持“公平公开,优绩优酬”。
2. 教授/副教授上课率、6学分(或8学分)本科理论课程完成率、青年教师助教率为重点考核指标(教授/副教授承担实验课程学分≤应完成学分的1/3)。
3. 确保高质量完成任课教师坐班答疑和自习辅导工作,确保一定数量教师利用17:00以后的时段为学生坐班答疑。
4. 坚持以本科教学团队为基本考核和激励单位,激励本科教学团队在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专业认证和评估、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师生共同体建设等方面的成效和特色亮点工作。
二、激励经费预发放细则
1. 教授、副教授和其他职称的教师,从事课程教学,2017年度可完成≥108学时及以上(双肩挑人员按54学时及以上),或从事公共基础课教学完成≥144及以上(双肩挑人员按72学时及以上),且无任何教学事故,可获得激励经费。
A=B Ci D
B=人均核心任务激励系数额度
D=教师为本科生授课学时完成率系数。(附表2)
2. 教授、副教授和其他职称的教师,从事专业课程教学未完成108学时,(双肩挑人员未完成54学时),或从事公共基础课教学未完成144学时(双肩挑人员未完成72学时),则按附件表2取相应系数。
3. 教授、副教授从事专业课程教学完成144学时,或从事公共基础课教学完成180学时,双肩挑老师在完成规定的基础上按比例增加18学时(1学分),则将本科生授课学时完成率系数(D)提高为1.05。
4. 按照学校规定,2017年度教学团队建设成效重点激励二级管理部门和团队在教学任务落实、教学秩序(迟到、缺席等)、全国专业审核评估工作贡献、师生共同体建设、教学改革项目获得、毕业设计指导、教研论文发表及助教工作等方面的完成情况和成效,在部门指导下由团队负责人进行分配,学院在分配过程中重点考虑专业工程教育认证和学校审核评估工作。
5. 中级职称如果本年度有特殊原因没有本科教学工作量,再次发放500元。
6. 2016年度新进青年教师,参与助教工作且经指导教师和团队负责人评价认可,一次性发放5000元/人,2017年新进教师根据在岗时间按比例发放。
7. 专业团队负责人每月1000元,公共基础课团队负责人每月800元。
8. 确保高质量完成任课教师坐班答疑和自习辅导工作,晚上坐班答疑与自习辅导补贴(17:00以后的答疑与辅导安排),每人每次补贴80元。
三、其它:
1. 发放范围: 2017年1月1日-2017年9月30日在职在岗,承担本科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10.1日~10月31日入职人员参照2016办法补差)。
2. 激励经费由团队负责人在学院指导下进行分配,本科教学团队负责人的教学团队建设成效激励应不高于团队成员的平均值的10%。
3. 存在师德师风、教学事故者,按其行为严重性减发直至停发激励经费。2017年度未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停发激励经费。
4. 当年度出国访学或访学结束回国的人员,参照同类岗位人员的激励额度标准值,按实际工作月数核算额度,对于承担了本科生理论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也可按完成课时数占108学时(从事公共基础课为144学时)的比例进行计算,上述二种计算办法遵循就高原则。
5. 当年度退休、组织上工作调动、新进校人员,按实际工作月数进行发放。
6. 当年度新晋职人员,按聘任新、旧岗位的实际工作月数发放激励经费。
7. 教学团队内的辅导员,由学生处与所在学院(团队)依据辅导员“激励计划”工作职责进行考核评价与激励。学院按照学校所拨的激励经费进行发放。
8. 校特色亮点专项激励由相应负责人制定分配方案,在获得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小组同意后,进行分配。
9. 2017年参与专业认证、审核评估等特色亮点工作的本科教学秘书,学院可从特色亮点激励中适度激励。全年激励总额一般不高于5000元。
10. 教师激励计划实行封顶,2017年限额7.0万元。
11. 未尽事宜,参照《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激励实施办法》执行。
12. 本细则解释权属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小组。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
2017年9月25日
附件1
表1 岗位系数Ci
i | 1 | 2 | 3 | 4 |
岗位 | 正高 | 副高 | 中级 | 初级 |
Ci | 3.0 | 2.4 | 1.6 | 1.2 |
表2 学院教师为本科生授课学时完成率系数D
从事专业课程教学的教师为本科生授课 学时完成情况 | 从事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教师为本科生授课学时完成情况 | |||
1 | ≥140 | 1.05 | ≥176 | 1.05 |
2 | ≥108学时 | 1.0 | ≥144学时 | 1.0 |
3 | 72~107学时 | 0.8 | 96~143学时 | 0.8 |
4 | 36~71学时 | 0.6 | 48~95学时 | 0.6 |
5 | <36 学时 | 0.4 | <48学时 | 0.4 |
6 | 0学时 | 0.0 | 0学时 | 0.0 |